太坑!南宁一女子买下二手房,交了30万首付却不能过户!

南国早报 2018-09-19 1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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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市民李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然而在交完了30万元首付款并办理了贷款之后,才发现房子过不了户!这是怎么回事? 1 中介表示房子可免税 今年7月初,李女士在南宁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看中了南宁凤岭春天小区一套8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双方约定房屋总价为113万元。 李女士说,当时房产

近日,南宁市民李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然而在交完了30万元首付款并办理了贷款之后,才发现房子过不了户!这是怎么回事?

1

中介表示房子可免税 

今年7月初,李女士在南宁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看中了南宁凤岭春天小区一套8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双方约定房屋总价为113万元。

李女士说,当时房产中介表示这套房是符合“满五少有”标准,不用缴纳个税。

“满五少有”是什么?

●“满五”,指房产证从出证开始计算,时间满五年或超过五年;

●“少有”,则指业主在该省份内,登记在国土局系统里的只有这一套房子。

根据国家的现行政策,“满五少有”的房屋交易,是免征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的。

2

过户时却发现问题

7月15日,李女士与售房者、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约,同时交付了33万元的首付款,之后李女士也通过了银行贷款的面签。

本以为这套房子终于属于自己了,但是在8月中旬,当准备过户时李女士却被告知,这套房不属于“满五少有”,因为售房者的妻子名下还有一套单位福利房。

因此,这套房要想过户到李女士名下的话,必须再交11300元的个人所得税。

3

究竟是谁的责任

李女士觉得,如今造成了现在这样的误解,应该要由中介来承担部分的责任。

中介公司表示,他们是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查档的,“不过在今年8月,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民政局、税务局联网后,才导致这套房出现了个人所得税”,所以中介公司认为,这笔费用不应该由他们来承担。

该中介公司店长还提出,等售房者将其老婆名下的福利房卖掉,这套房就是‘满五少有’了,到时候再过户给李女士,大家都不用出这个钱。

对于这个解决方案,李女士并不满意。

“我已经通过了银行放贷的审核手续,一旦超出了90个工作日,我又就得重新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

律师:可以要回部分中介费

有律师表示,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房产中介公司在为消费者提供评估、咨询等服务过程当中,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因此,李女士可以向中介公司要回部分的中介费。

此外,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时,必须全面审查合同当中涉及到的对方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对方应该提供的服务要求、名称和项目,只有这样才能促使中介方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从而优化整个中介市场。

目前,李女士只能等待售房者处理掉福利房,再办理过户手续了。

来源 | 法治最前线

值班编委丨刘飞锋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辑丨陈诗圆

值班校对丨唐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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