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进入“三伏天 ” 高温津贴发放却是“冷热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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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南宁7月21日消息(记者黄月芬 实习生李艳)自7月11日“三伏天”开启,今年的“三伏天”将持续至8月19日。连日来,广西多地出现高温天气,记者从广西气象部门获悉,未来一段时间,广西多地将有多日达到35~37℃的高温天气,进入“烧烤模式”。那么,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在广西各行业中落实情况如何?户外劳动者又有什么期待?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
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国家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劳动者在高温作业中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的一种工资性补偿。近日,记者在南宁市调查发现,高温津贴的发放呈现“冷热不均”的现象,顶着高温天气工作的户外劳动者,期待拥有更多职业保障。
不同行业、单位 高温津贴“冷热不均”
黄大哥是一名停车管理员,负责南宁市朝阳路附近的汽车、电动车停放管理。朝阳路路边虽然有树荫能躲避阳光,但黄大哥负责的区域较长,为了避免一些车辆“逃单”,黄大哥常常来回“巡查”。这样的天气里,来回走动的他常常会暴露在烈日下,记者跟着黄大哥走了半圈就已感到背后湿透,而黄大哥每天要从7点走到21点。
每天在毒辣的阳光下行走工作,是否有领到高温补贴?黄大哥告诉记者,从6月起,自己拿到手的工资多了100元,正是自己的高温补贴,但没有降暑饮料、降温护具等防暑关怀。
同样在朝阳路附近工作的还有正在清扫卫生的环卫工人马阿姨。热浪滚滚的天气里,马阿姨包得密不透风,记者注意到马阿姨佩戴的“口罩”大得惊人,整个人只露出了一双眼睛。“这口罩是我用婴儿毛巾自己做的,普通的口罩太小了,遮的没那么严实,也容易闷汗,不好擦。”马阿姨告诉记者。
“6月以来,每个月都有200元的高温津贴,同时还有预防中暑口服液、防蚊虫风油精等用品。”符合领取高温津贴标准的马阿姨自6月以来已享受到单位的关怀。
记者获悉,环卫工人、车辆管理员、市政施工员等行业的户外劳动者从6月起均已拿到高温津贴。但同样为室外工作人群的建筑工人、快递配送员与他们却截然不同。
没有订单时,路边树荫下成了配送员的休息点(央广网发 吴良艺摄)
早晨9点,南宁市良庆区一处建筑工地呈现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高温津贴是什么?不知道,工资也没增加。”聊起高温津贴,建筑工人黄大哥表示从未听公司提起过,入夏以来工资也和以前一样。
记者咨询黄大哥所处的某建筑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公司聘用的工人数量较多,发放高温津贴压力较大。但公司每天为工人购买了解暑凉茶,也调整了工作时间,避开每天较高温的时间作业。
记者在南宁多个校园、小区门口看到不少快递员正在配送包裹,身穿的衣服完全湿透,铁皮制的车辆在阳光的炙烤下十分烫手。“高温津贴从未收到过,只希望能多发点防护、防晒用品就好。”在当天采访中,多名快递配送员均表示,暂未享受到高温津贴。
同为外卖骑士 高温津贴“冷热不均”
自“入伏”以来,许多市民不愿在高温天气外出就餐,外卖就成了不错的选择。
夏日外卖订单激增,外卖骑手在等待红绿灯期间仍不忘查看订单数量(央广网发 吴良艺摄)
王先生是一名与某外卖平台签约的外卖骑士,刚配送完上一单的他正在美食店前等待商家出餐。“以前,每天约有30单左右,现在天气热起来了一天能有50多单以上。”王先生告诉记者,随着天气炎热,自己每天接到的配送订单日益增多,工作时间也从8小时延长到了12小时。
作为该平台的签约骑手,王先生从7月开始获得了平台发放的100元高温津贴。同时,该平台在琅西综合市场附近设置了站点,供签约骑手休息,还在这里给骑手发放饮料、水果等解暑品。
同样是该平台的一名外卖骑士,高先生的待遇与王先生却大不相同。“自己是通过‘外包’形式成为该平台的骑士,并不是与该平台直接签约。”高先生坦言,出于用工形式的限制,自己暂未享受到高温津贴,但既然顶着高温天气工作,还是期望以后有机会获得高温津贴。
在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校园外,外卖小哥李先生提着外卖等待学生前来领取。“平台开展了‘清凉一夏’的活动,多跑多补贴。”当记者问及李先生有没有领取到高温津贴时,李先生给记者介绍起了属于他们平台的“高温津贴”,随着天气逐渐炎热,外卖订单激增,平台推出了“清凉一夏”的活动,骑手在派送订单时,每单可多获得0.6元—1元不等的“高温津贴”,以此激发骑手的积极性。
未获高温津贴 户外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全国总工会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数目虽不大,却关系着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体现出对劳动者的尊重和人文关怀。如何让高温补贴成为一件“看得见摸得着”“冷热均衡”的好事,密切关系到劳动者自身的权益和权力。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发放高温津贴上存在着随意“克扣”的现象,有的单位以发放几箱饮料、水果等代替高温津贴,有的单位干脆只字不提高温津贴。凡此种种,致使职工的高温津贴成了一种“奢望”。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于“广西企业高温津贴工作有关问题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中获悉,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较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解答”明确,实施高温津贴政策是一项地方劳动标准,也是政府 “关注民生”的行政性举措。因此,广西境内各类企业无论采用何种用工方式,都有义务认真执行发放高温津贴,并且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支付,不可以其它实物来代替。
如若单位不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如何为自己维权?“解答”指出,企业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属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编辑: 唐志强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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